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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化资本项目事后监管
  •   随着外汇管理的不断深入,外汇管理工作以“五个转变”为指导,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转变管理职能,简化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重心逐步由事前审核向事后监管转移,要适应外汇管理方式和职能转变,有效防范风险,需进一步强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事后监督,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资本项目事后监管现状及问题

      (一)制度建设较统一规范,但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业务存在监管盲区。一是对非现场和现场核查通知的发放签收、核查资料的调取、业务事实的确认、核查结论的形成、核查结果的处理等工作未进行明确,对事后监管档案资料的管理也未有明细,容易产生事后监管工作流程不规范现象。二是异地核查无相关。最新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市场主体可以在异地办理或开展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如异地多头开户、异地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等。主体属地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查询并监测相关企业外汇业务信息,但是在进行资本项目异地外汇业务事后核查时,对异地银行的监管缺乏制度规范和政策依据,现行资本项目内控制度和事后监管工作制度对外汇管理部门开展异地银行业务核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等未进行。

      (二)监管系统功能强大,但数据采集不够完善,加大了事后监管的难度。开展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涉及的系统主要有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和跨境资金监测分析系统,为资本项目事后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但这两个系统有一个共性问题就是数据采集不够完善。一是数据采集时效性不强。国际收支申据处理一般需要3天左右的时间,对市场主体来说时间过长。二是资本项目人民币业务部分数据缺失。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可以采集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账户开关户和对应国际收支数据,却无法采集资本项目人民币账户资金的使用数据,影响事后监管工作的质效。

      (三)监管机制和手段处于探索期,监管思和方法有待提高完善。随着外汇管理工作方式和的转变,外汇局“自下而上”地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以综合柜员为窗口,以主体监管为核心,以前后台协同、内外部联动为保障的主体管理框架下的新型工作机制,事后监管手段不断健全提高,主体程序性违规可能性大为降低,事后监管在发现以缺乏交易背景真实性为核心的实质性违规线索中起到重要作用,系统监测和指标预警逐渐成为事后监管的核心手段。但监管思和方法有待提高。目前,外汇监管思主要集中在表面合规性问题上,真正查处实质性违规问题较少。银行作为外汇政策从外汇局向社会传导的“中继器”作用发挥不突出,在具体落实上表现出程式化、表面化、敷衍化的特点。在监管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有:外汇系统使用比较分散,未形成监管合力;外汇数据用的多,人民币数据用的少;外汇形势分析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分析着力点和事后监管目标之间关联性不强,导致形势分析对事后监管的指导力较弱。

      (四)事后监管工作岗位健全,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各级外汇管理部门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专门设立了相关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资本项目监测分析、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但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涉及监测分析、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以及数据质量控制。事后监管岗位要求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知识、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熟悉数据报送的方式、关联规则、逻辑关系和处理方法,掌握各项业务具体核查方法和技巧,具备较强的分析和文字能力,还要掌握一定的会计财务知识、税务、海关和商务部门相关法规知识,这些能力都需要通过大量的、不断的培训、实践和总结得来。然而,外汇管理部门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缺乏实际监测分析、核查实践机会,特别是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后,大量业务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践机会相对更少,影响事后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改善资本项目事后监管的

      (一)健全资本项目事后监管配套制度。修订完善《现行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资本项目非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档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规范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程序,提升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成效;建立异地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事后监管制度,按照主体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外汇管理部门协作和交流,外汇管理部门可对异地外汇业务开展核查、异地外汇局应提供必要配合;建立事后监管工作有关核查处理的制度,外汇局可根据地区情况,对事后监管中发现的违规主体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和手段,提升事后监管权威。

      (二)改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功能。一是提升数据采集时效。将数据交换由定时交换转变为即时交换,国际收支申报完成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可即时查询,解决时滞问题,提高数据定时交换频率,提升数据交换时效。二是增加资本项下人民币账户资金明细采集功能。完善人民币账户资金支出采集功能,直接从新版外汇账户系统采集相关数据,实现对资本项目人民币资金使用的事后监管。

      (三)强化资本项目事后监管机制。首先,突破组织架构,打破条线边界,实现外汇局主体监管。前后台分别设置为业务部门、监管部门。前台负责事前综合审批,涵盖全部经常、资本项目事前审批事项。后台负责事后综合监管,涵盖经常、资本项目事后监管与外汇检查工作,促进核查与检查的融合互补。通过调整组织架构,重塑业务岗位、再造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人员培训,逐步实现前台“一站式”综合服务,后台事后综合监管,最终实现外汇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同步提升的目标。其次,监管重心向实质合规性监管和银行监管转移。强化实质合规性监管意识,逐步淡化表面合规性监管概念,以负面清单为指导,加强对实质性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强化银行监管意识,加强对银行执行外汇政策的监督检查,把“抓银行”作为事后监管的有效抓手。充分调动银行积极性,要求银行依据当前外汇形势特点,定期主动异常线索,外汇局根据线索开展事后监管。

      (四)创新资本项目事后监管方法手段。一是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为主,优化外汇数据使用模式。依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充分利用各业务系统的优势和特点,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找大额、找异常。利用跨境系统对异常资金流动进行监测、灵活分析与预警;利用货物贸易系统,匹配资金流与货物流,寻找异常交易行为;利用资本系统数据采集和业务报表编制功能,进行数据分析寻找异常;利用外汇检查系统自动完成数据筛选、匹配工作,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发现可疑线索,提高事后监管效率。二是以外汇数据为主,延伸调查人民币数据。通过调阅企业人民币账户开户记录、人民币账户对账单,摸清人民币资金收支情况,将外汇资金与人民币资金结合分析。通过主体综合分析、本外币结合分析对微观主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事后监管。围绕外汇管理要求,总结和归纳涵盖外汇与人民币数据的微观主体业务指标。三是发挥形势分析优势,有效指导监管分析。发挥外汇形势分析对事后监管的指导作用,在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行为的真实性、合进行分析、评估和研究,强化预警,查处违规,加大非现场监管力度,加强现场监管频度,及时发现、反馈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单个企业监管的基础上,将监管经验总结提高到行业层面,梳理各行业经营特点、生命周期特点、资金流转特点,建立更有针对性的事后监管指标体系,提高事后监管对外汇形势反应灵敏度,增强监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