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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毕业设计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高校代码:(国标代码)1110(省内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模范马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介绍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于2001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试点高校。

      学校拥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热管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国字头教学科研平台。学校现有学院(部)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7个,本科专业(含方向)80个。

      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7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十二五”“863”计划专家4人。建国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各类高级专人才,其中包括10位省部级领导和17位院士。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1、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的教师队伍,教授比例达55%,他们毕业于院、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和南京艺术学院等名校,长期从事产品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及理论等方面教学和研究工作,作品在国内设计大赛中屡获大。学院分别在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科的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机械学科的工业设计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艺术科技(会展艺术与技术)四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学习影视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商业摄影、多设计等课程,设计专业(景观设计)主要学习雕塑、景观植物、景观生态学、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课程,产品设计专业主要学习设计制图、造型基础、人机工程学、效果图技法、产品价值工程、模型制作、产品设计等课程,艺术科技专业(会展艺术与技术)主要学习人体工程学、装饰构造、装饰材料、装饰预算、室内外展示设计设计家具设计等课程。毕业生作为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备受社会喜爱,能在设计研究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的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就业率高达100%。

      2、建筑学院

      学院现有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5年制本科专业和设计4年制本科专业,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自主设置绿色建筑工程与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设计系拥有强大的师资队伍,教师来自中国院、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在建筑学、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招收研究生。设计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的复合型设计人才,授艺术学学士学位,教学依托建筑学学科平台展开,以建筑室内外设计为主线,使学生掌握设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具备较强的设计能力、表达能力及现场协调能力,完成项目的设计、协调、评估和管理等工作,在校生多次获得国内设计竞赛。毕业生可从事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家居设计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三、招生计划

      21注:具体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学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201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6800元/年。

      五、报名、考试

      1、报名条件

      ①报考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的报名条件。

      ②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要求(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考生成绩无效)。

      2、报名材料: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

      江苏省统考4、专业校考

      ①素描:总分150分

      ②色彩:总分150分

      5、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省考省份专业成绩: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2、校考省份专业成绩: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分别参加该省术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3、文化成绩:报考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报考考生的七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

      4、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省考省份为省考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

      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

      5、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招生办公室)

      (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建筑学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30号邮编:

      邮箱:.cn

      网址:招生办公室)

      (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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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