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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事业单位: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的公告2013年1月5日
  •   为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安全发展, 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温政发[2009]59 号 )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应聘对象必备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三)1977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台州市生源或台州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 报名时间:截止 2012 年 11 月 20 日。

      (二) 报名地点: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万寿111号三楼), 咨询电话:。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1 张;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 证明) 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 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报考。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 , 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二) 面试时间: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 (具体时间提前 2 天电话通知 ) 。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执行,报考人员不按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 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 劳动合同 )关系后再按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