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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夷陵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   本网讯(记者汪鹏)7月20日至21日,湖北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联合验收组对夷陵区2011到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夷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办公室主任刘传钢陪同验收。

      验收组采取现场检查、档案检查和交流座谈的方式,了解夷陵区林业、草食畜牧和小型水利水保等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从2011年起,夷陵区被列为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区,全区石漠化土地总面积12万公顷。2011-2013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3720万元,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30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80.8平方公里。3年来,项目实施方严格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完工审计制度,合理确定项目实施点,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截止目前,已实施封山育林8291公顷,人工造林506公顷,人工种草93.6公顷,棚圈建设75550平方米,基本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区生态大幅改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民收入稳步提升。

      验收组认为夷陵区实施的林业、水保和畜牧措施设计科学,管理严格,基本完成批复的建设任务,达到设计标准,有效遏制了区域范围石漠化趋势,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综合评定,同意通过竣工验收。验收组要求夷陵区以人为本,进一步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建设等工程,逐步改善生态、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真正做到防护为主、防治结合,实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以上图片为视频截图)